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
一、特殊用途化妆品介绍
特殊用途化妆品有:育发类、防晒类、健美类、除臭类、美乳类、祛斑类、染发类、脱毛类、烫发类九大类。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注册制。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,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认证。
二、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批准程序
三、常见问题
1. 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多久?怎么续证?
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每四年重新审查1次。期满前4至6个月由企业执原批件和下列资料重新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,并填写申请表一式3份。
1)产品成份是否有改变的说明;
2)生产工艺是否有改变的说明;
3)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后使用者不良反应调查总结报告;
4)如产品使用说明书、标签、包装、包装材料有改变的,提供改变后式样。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1个月以内提出意见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
2. 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哪些?
1)《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》3份;
2)产品名称;
3)产品成份、限用物质含量;
4)制备工艺简述和简图;
5)育发、健美、美乳产品王要成份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;
6)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;
7)产品样品(5至10个小包装)及其检验报告书;
8)产品使用说明书(或其草案)、标签及包装设计、包装材料。
3.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报告怎么进行?
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,应当在产品通过初审后,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进行。且接受委托单位在进行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写出总结报告报卫生部,并抄送委托企业。
1)向客户发出《客户调查表》,对客户产品及资料状况等进行初步评估;
2)签署合作协议;
3)指导客户准备检验报告等,制作审查资料,递交注册资料给官方;
4)初审通过后协助企业委托进行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,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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